想要办理英国留学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现在,留学可谓是很火热了。我们同学们想要去留学的国家主要是英国,美国这几个国家。当然,这几个国家的消费也是不低的,有些学生想要去留学,但是自己家里的钱不够,所以就想到了贷款。但是,我们要办理贷款,自己是不是符合条件呢?或者有哪些具体要求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去英国留学办理贷款的条件和相关材料~
英国留学贷款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有权机构出具的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拟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接受证明信及其他有效入学证明资料及有关必需费用证明,同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资料;
3、包括已办妥拟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提供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作为借款人的国内代理人,并提供其国内代理人的身份证、有关居住证明及通讯地址;
5、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或质押物正本、单据和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必要时应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证明;
6、若担保人为法人,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担保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担保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上年度和近期财产报表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7、如担保人为自然人,应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或财产证明等。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借款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2. 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3.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5. 借款人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抵押财产目前仅限于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质押品目前仅限于国债、本行存单、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保证人应为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6. 借款人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
7.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留学贷款的金额及期限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
1. 以国债、本行存单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以企业债券作质押的,贷款额根据债券发行人的资信而定,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票面价值的60%;
2. 以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作为抵押的,贷款最高额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60%;
3、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经银行认可的法人,则贷款可全额发放;若为经银行认可的自然人,则贷款最高额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