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申请程序

2014-11-11

  报读所有大学及大部份高等教育院校的全日制或三文治式的本科课程、部分预科课程、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及高等教育文凭(DipHE)课程,必须通过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UCAS)办理申请。申请人必须填报UCAS申请表,现在只能在线填表,www.ucas.com。整个申请程序大约为期一年:

   9月1日  UCAS开始接受翌年十月开课的申请

   10月15日 牛津及剑桥大学截止报名

   12月15日 其他大学及学院"早期申请"截止日期; 未满额课程仍会接受申请

   1月至3月 校方开始发出有条件录取通知

   5月15日  申请人回覆接受有条件录取最后限期

   6月30日 "后期申请"截止日期/海外学生申请截止日期

   7月1日至9月20日"清理"阶段:处理不被所报读院校录取的同学个案或在六月三十日后才递交表格的申请

   8月至9月公布考试成绩,申请人确定是否接受录取。除了额满的课程外,尚余空缺的课程将会继续接受申请直到九月三十日。

   部份院校的艺术及设计类的学位课程或高级文凭课程,申请程序如下:

   1月1日  UCAS开始接受同年十月开课的申请

   3月24日  申请截止日期 

   8月至9月  "清理"阶段:处理逾期申请表格及未获录取的申请。

   UCAS申请表可供学生一次申请六所大学及学院课程,部份艺术及设计课程可按志愿申请四所院校。理论上,学生可报读同一所大学或学院的不同课程。但一般来说,报不同大学或学院同一或相近的课程比较有利,否则会被视为没有目标、意向不定。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可填写一份UCAS申请表,且只需要将填好的表格寄给UCAS,不必附上成绩单或毕业证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可以在学校要求的情况下直接寄给学校。

   2.申请人接获所有报读的大学及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以后,要决定接受哪一所学校的录取。

   3.如果是有条件录取,学生可以从中选定两所院校:一所确定,一所后备,选定后不能更改。

   4.申请人知道最高学历考试成绩后,必须从两所院校中选定一所作出确定回复,不得再保留后备院校。